凤阳县安监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2-24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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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工作措施,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安监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监管
      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把关,切实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行,坚决杜绝了涉密信息的公开。
      三、信息公开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将我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和重点公开的信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了公开,并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在信息公开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我县在信息公开中的具体要求,对应公开的信息分别上传至县政府网站安监局公开栏目。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对外公布了申请电话、邮箱以及接待股室。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请诉讼情况
      我局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我局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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