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安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8-20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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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我局编制了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现将200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008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第一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动员会议要求,认真编写了《指南》和《目录》。在《指南》的编写过程中,为达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引的目的,我们重点就公开信息的目录分类、编排方式、获取公开信息的途径以及具体联系方式进行了说明。《目录》的编制分为编制说明和目录数据两部分。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我局在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过程中,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统一扎口,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内容,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办公室以及相关股室、中队积极做好公开工作前后流程的基础档案记录,留下工作痕迹,凡因违反《条例》,公开工作不到位、不及时,导致在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以及机关效能建设中影响我局形象的,规定采用倒推法,逐级追查责任。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相关股室、中队根据职能按照《条例》和县政府明确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提供各类应该公开的信息;办公室负责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将各股室、中队提供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编制索引号,将电子文本迅速上传至政府指定的公式载体。同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相关基础性工作,如公开文件的档案、技术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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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我局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作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领导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文件材料。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将我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和重点公开的信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了公开,并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在信息公开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
    二)对2005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会议的要求,对2005年以来有关安全生产的应公开信息进行了彻底地梳理,现已全部对外公开。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我市在信息公开中的具体要求,对应公开的信息分别上传至县政府网站安监局公开栏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对外公布了申请电话、电子邮箱以及接待股室。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公开的信息,供市民免费翻阅。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请诉讼情况
      我局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是对应公开信息的把握和界定。涉及到机密的信息一律不予以公开,但是对普通文件的把握与相关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今后,我们将在全局积极开展保密业务的学习,增强各股室、中队经办人对应公开信息的准确判断。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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