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残联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发布时间:2010-03-30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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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残联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我会编制了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现将2009年度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相关部门和文件,我会按时公开了近几年来可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09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我会在政府网站部门动态栏目及时发布各类动态信息41条。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将我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和重点公开的信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了公开,并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在信息公开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二)对2005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我会按照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会议的要求,对2005年以来有关残疾人工作工作的应公开信息进行了彻底地梳理,现已全部对外公开。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会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我市在信息公开中的具体要求,对应公开的信息分别上传至县政府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会对外公布了申请电话、电子邮箱以及接待股室。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会公开的信息,供市民免费翻阅。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请诉讼情况
      我会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是对应公开信息的把握和界定。涉及到机密的信息一律不予以公开,但是对普通文件的把握与相关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今后,我们将在全会积极开展保密业务的学习,增强各股室、单位经办人对应公开信息的准确判断。

                

                                                                           二〇一○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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