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底,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县信访局转交办的一起信访件时发现,因为信访事件发生时间在十几年前,较为久远,致使信访人辗转多个部门进行了多次信访,也未得到满意的答复。该局接收此件后,高度重视,决心此次彻底解决信访人的诉求。
该局信访工作人员经走访了解到,信访人因车辆交通事故,于2011年在凤阳县城东某修理厂进行了维修。信访人认为修理厂在给其更换车轿体时,使用了不合格的车轿体,致使其车辆无法通过车管所检测,故拒绝给付车辆修理费用一万元。
与此同时,信访当事人凤阳县城东某修理厂对于二者之间的债务纠纷已通过法院判决获得胜诉。
在前期调解中,因为此维修合同纠纷时间较长,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一时之间难以达成共识。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调解情况汇报给局主要领导,该局及时召开信访研判会议,法制股及相关信访人员参会,研究决定此信访件的办理方法。
此后,局信访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多次走访信访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同时根据信访人的诉求,提出了调解意见,基本上获得了信访人的认可。最终,在该局的努力斡旋下,信访当事人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书》,信访人签了《息诉罢访承诺书》。至此,这起历时十一年之久的消费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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