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7:51 来源:凤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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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凤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凤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s://www.fengyang.gov.cn/public/column/161055528?type=3&action=list&nav=4&isNianbao=1)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联系(地址:凤阳县中都大道与长秋路交叉路口数据资源管理局,联系电话:0550-671245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全年共发布政府信息95条。主动公开我局政策法规、重大决策、规划计划、年度财政资金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招投标等相关信息并参与县政府办举办的“政务服务进百企业”主题新闻发布会,让市民更加了解数据资源工作,掌握有关政策规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收到0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全年共办理0件,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推动部门文件及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运转、规范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审核,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应发尽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聚合政务公开资源,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公开体系。线上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平台及时公示各类信息,线下在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开设7*24小时政府信息查询区、文件资料阅览区于一体的政务公开专区,形成线上线下多元一体、联动互补的政务公开格局。

    监督保障。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政务公开培训,以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为契机,不断提高我局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或因工作不力引起的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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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水平有待提高。是政策解读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多样化解读做的不够到位,部分解读还存在简单摘抄政策文件等情况。

    改进情况: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水平,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二是加大技术保障力度,通过图示图解、卡通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凤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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