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行政服务中心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29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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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务公开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建设,使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向前推进。2011年全县80个信息发布主体单位共发布信息1.9万条。其中,县政府办发布信息1680条,县行政服务中心发布信息872条。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1)调整信息发布主体。随着机构的调整,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及时调整了信息发布主体。目前,信息发布主体由82个调整为80个。

    2)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量化管理。编发政府信息公开月报12期,通报各信息发布主体的月信息发布量,并进行排名。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评细则,明确了责任单位,从制度建设、主动公开、信息数量、质量、网上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示范点情况等方面量化了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工作。目前全县80个信息发布主体单位共发布信息19751条。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召开工作调度会,解决存在的问题。业务上采取网上指导、上门传授和电话督办的方式,强化对各信息发布主体的指导和监督。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接收点,接受申请人的申请、查询。督促各信息发布主体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办件。

    4)认真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的通知》(滁政办〔201141号)文件要求,印发了《凤阳县2011年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的通知》(凤政务〔201113号),制定《凤阳县2011年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定涉及的相关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开辟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专栏。

    5)加强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发挥示范点的带动引导作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全县各示范点加强交流学习,定期召开示范点建设研讨会,不定期对示范点的公开方式、公开内容、公开程序等方面进行督查和指导,真正起到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效果,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

    各发布主体主动公开了单位基本信息、服务承诺、咨询投诉受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信息、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等信息。各相关单位主动公开了群众关注和敏感的收费项目、政府采购、民生公益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了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11年,我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2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全县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较大的进展,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少数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有许多单位都是兼职人员或者都是大龄工作者专技力量薄弱,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不够及时、信息分类不准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使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促使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化、完整化,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全力督促抓落实。(1)每月召开调度会,对政府信息发布不及时,质量不高,发布偏少,甚至月发布为零的单位进行调度,及时解决问题。(2)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小组,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3)增加信息发布在效能考核分数中的比重。

    二是提升工作水平。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发布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他们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能力,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公开渠道畅通。

    三是示范引领促工作。每年年初召开上一年度的政务公开表彰会议。制定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对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以示范点建设作基点,带动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拓宽政务公开场所。增加适合农村、社区群众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逐步形成县、乡镇和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

    五是创新工作建机制。进一步推进信息发布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从新闻报道、工作动态、一般性事务公开,向人权、财权、事权、执法权和流程图等方面转变。

     

     

     

    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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