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招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5-31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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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度凤阳县招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凤阳县招商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情况

    2015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1、 成立了招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2、招商局办公室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

    1、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招商局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进行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文件,对各股室人员相关业务培训,提交各股室公开条目。

    2、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组织人员参加县统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有序。

    (三)做好基础性工作。

    一是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一名政府信息发布员,主要负责部门信息上传及公开发布等工作,并且确保公布的信息符合《条例》的规定。

    二是在规定时限内对信息进行编辑录入,及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以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在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多次强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个科室从讲政治的高度,转变思想,提高认识,依照各自的职责,不折不扣地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各科室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汇总。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34条。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其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事项。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5年度接受群众咨询多次,其中包括电话咨询和当面咨询,均已及时回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都来源于本局相关股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无专项经费。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效,但还存在着如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规范不够,政务公开与日常行政管理脱节,网上公开的焦点、热点、难点信息偏少等问题。

    (二)下步工作安排:

    1、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政府门户网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公开招商局的各种信息,及时更新招商局信息公开内容。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做到有申请必答复,使信息公开工作成为我局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2、突出重点抓好政务公开。紧紧围绕市局、县政府年度制定的重点工作目标,以招商引资工作为切入点,抓点带面,抓出成效。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 

    3、进一步规范完善各项公开制度。下大力气建立健全公开制度,努力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运作。重点是推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制度、完善政务公开的审议制度和完善社会评价体系。

    4、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定严格的实施办法,督促各部门政务公开的落实和实施,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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