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府城镇路网一期建设项目-凤阳县如意新城支路网工程四标段-安泰路(府北街-文昌街)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1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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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阳县府城镇路网一期建设项目-凤阳县如意新城支路网工程四标段-安泰路(府北街-文昌街)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凤阳县府城镇路网一期建设项目-凤阳县如意新城支路网工程四标段-安泰路(府北街-文昌街)

    项目编号

    czfygc202403-034

    招标人

    名称

    凤阳明都石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仁爱路与社稷坛路交叉口

    联系人及电话

    翁主任0550-222328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口百商杰座12栋10楼

    联系人及电话

    常工:1835506016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4108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鑫宏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祥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费率(%)

    下浮率25.74%

     

     

    姓名

    周翠梅、王芽芯  

     

     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道路与桥梁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34212109889、

    GX22021026235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240日历天,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投标人获奖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照滁公管【202319号文件计取

    招标代理费

    代理费:24500元;专家评审费:7410元;论证费:无;其他费用:无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口百商杰座12栋10楼;联系人:常园园;联系电话:18355060168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7/011001007003/20200412/e8d74230-362f-4543-b240-a5203b9752e8.html)递交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凤阳县辅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200米凤阳县发改委3楼监督检查股 联系人:主任,联系电话:0550-636782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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