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07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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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公管局的指导帮助下,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市县一体化工作为契机,全面复制学习市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监管经验,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主线,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体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我县城市大建设和各项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为政府资金节约和高效使用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各项工作均取得全面突破,为推动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事业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凤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我局采取多种措施,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扎实推进行政公开,不断提高行政管理工作透明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继续推进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改革工作

    由我局起草的《凤阳县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改革方案》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已于2015年12月30日由县委办公室行文印发,文号为凤办[2015]22号,县编委2015年12月30日也已行文批复我局和交易中心更名,批准文号为凤编[2015]29号和30号。我局现已更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更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更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公章和机关门牌也已更换。方案中确定的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

    (二)继续开展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64号)、《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省级市县一体化试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滁政办秘[2016]15号)和《关于整合交易平台统一县级交易服务机构名称的通知》(滁公管综[2016]10号)文件要求,为整合县级交易服务机构,搭建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六县(市)分中心为架构的“1+6”交易中心模式,需将原有的六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统一变更为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分中心。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同意,我局现已将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名为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人、财、物隶属关系不变。今后中心将根据项目规模与市交易中心分级受理,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职能与县公管局行政监督职能相分离。

    (三)切实保障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认真做好2016年我县硅基新材料基地、循环经济产业园、明中都遗址公园等十大工程及县自来水厂、体育中心、新城区水系等十件实事和十大工程建设要素的保障工作。制订了为民办实事工作保障方案,实行项目跟踪负责制,及时召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和内部调度会,明确时间节点,配合招标人做好前期调研和招标文件编制,做好标前各项准备工作及谋划开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相关情况。2016年,按照我局出台的《关于建立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约谈和履约承诺制度的通知》,会同规建局、重点局、交通局、监察局和业主单位对11家中标企业法人进行了约谈,共查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5起,处罚投标企业11家,罚没款115万元,有力地维护了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四)在源头防范围标、挂靠和招大引强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一是在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我局和监察、重点、交通、建设等部门密切协作,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采取实名推荐、纪委报备、公开招标、资格预审、上门约谈等措施有效地杜绝了围标、挂靠现象,通过公平竞争引进了一批大型的国企和央企参与我县的大建设。起到了提速增效的效果,得到了领导和社会的认可。二是积极推行信用评标,通过引入信用评分的机制,有效的杜绝了不诚信的企业中标,达到了净化市场的目的。三是深入研究现行PPP模式的相关政策,认真制订招标方案,圆满完成了我县首个PPP项目即“凤阳县小岗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PPP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项目的下浮率达到了10.52%,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五)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体现了中央持续深化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坚定决心,体现了中央环环相扣、步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按照县委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做到清正廉明,敢于担当,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招标采购监管工作实际,广泛开展调研,听取招投标各方主体的意见,不断改进监管工作。通过局网站、公开栏、上党课等形式开展学习宣传,传递正能量、提振精气神,为学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确保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收费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招投标人的需求相比尚有差距,存在公开内容还不全面、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快捷、制度建设还有待加强等问题。2017年我局将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2017年,我局将以创新监管、整合平台为重点,在市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提高招投标各项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我县招投标工作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加快推动我县招投标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扩大统一监管范围。按照县委、县政府、县纪委要求,对我县所有政府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切实做到应进尽进、应管尽管,完全纳入统一监管范围。

    (二)进一步提高规范运行水平。依法招标、规范招标是招标采购管理的基本要求。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采购部门帮助“走捷径”,招标采购部门要督促申请单位履行程序,切实加强招标条件审查,认真履行职责,敢于顶住压力,坚决按制度办事,

    (三)进一步提高招标工作效率。我县要全面复制市局成功经验,取长补短,进一步整合优化招标业务流程,努力提速提效。

    (四)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一是加强标前的监管力度。要立足预先防范,实现关口前移。完善“黑名单”制度,建立企业诚信档案,该处罚的处罚,问题突出的要坚决将其逐出市场。二是加强标中的案件查处力度。投标、开标过程中的招投标违法违规案件隐蔽性强,调查难,取证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要善于分析研究,及时发现问题,重大案件及时会同监察局、公检法机关联手办案。三是加强标后的跟踪监管。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中标项目施工现场跟踪检查,了解承包合同执行情况,对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四是要加强纪检监察监督。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分头把关,对不进场招标的不予付款,不依法招标的不予审计,不能及时招标的要严格问责,真正把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管理局

                                       2017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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