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12-31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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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县招标局一方面抓全县招标采购行业的服务管理,另一方面认真学习贯彻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进行深入思想发动,从过去业务经营的圈子里跳出来,站在履行新职能的平台上,转换角色、主动作为、务于实践、大胆创新。在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同时,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相关要求,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主要领导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细化责任,明确分工,齐抓共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五有四落实”,即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责任落实、制度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局域网、宣传栏、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关于政务公开的制度和相关文件,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制作了“四牌”,即工作人员工作牌、职位牌、科室效能公示牌、办事指南牌,为招、投标人和采购单位人员办事提供了方便,营造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健全相关制度。为积极推进招标采购精细化服务,切实解决招标人因对招标采购工作不了解而“重复跑、跑弯路”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凤阳县领导干部招标采购工作简易手册》,详细说明了招标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涉及到的招标采购计划申报、招标采购方式的确定、评标办法、招标采购程序、中标公示等10个方面近50条应注意的内容,降低了招标人招标采购的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结合我局实际,对我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的原则、实施、程序、责任追究和奖惩以及信息公开的内容、分类、公开方式、公开程序、监督和保障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局党组要求局综合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工作不力、重视不够、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五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我局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政策法规栏、投诉举报栏,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加强对投诉的调查督办和协调工作,做到投诉件件有受理,条条有落实,事事有回复。今年以来,我局接受并处理了二十多起招投标投诉和招投标规范的电话咨询。在处理投诉案件中,我们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提高了当事人的法律法规意识和维权意识,切实维护了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思路

    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已进入正常轨道,很多方面也取得一些突破,但由于受到机制体制的制约,招标投标行政管理职能展开难以到位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有差距和不足。一是我局推进招标投标行业管理职能仍有阻力,还面临着新的矛盾;二是政务公开考核、社会评议、错误信息澄清和责任审查与追究制度还不健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情况的报送还存在不够不及时的情况。

    今后,我局将以《条例》为准则,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我局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进行政职能展开到位,以及职能的延伸和拓展的各项工作,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充实管理人员。二是增进交流互动。加强与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联系和交流,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帮助指导下,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加大管理力度。对政府信息编写、审核、上传、存档等严格程序、明确责任;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有序、规范。四是充实完善各项制度。确保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五是提高工作实效。创新工作思路和改进工作方法,力争政务公开的形式多样化、公开的内容具体化、公开范围的广泛化、公开的时间及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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