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18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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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下称“《条例》”)的要求,201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提供“规范、有序、高效、优质”的经济发展环境,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着力打造我县招投标监管的“阳光平台”,服务全县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精神,不断完善规范化、制度化的政务公开体系,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建立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行政许可法》及省、市有关信息公开文件精神,规范招投标监管人员的行为,防止监管人员不作为和乱作为,本局针对招投标每个环节制定了具体操作程序和严格的规章制度,如本局要求监管人员对招投标人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办事时限承诺制》等,使前来办事的人员对本局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事纪律全面了解,大大方便了服务对象。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实施依据和制度保障。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

    1.充分发挥宣传媒体作用,适时发布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招投标活动和与招投标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重大事项等政务信息及公共服务信息。

    2.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的作用,以凤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凤阳县政府网及凤阳县招标采购网为公开政务信息、服务信息的主要形式,可查询到本局的职能、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招投标法律法规、项目信息和中标结果等内容;投标人还可直接通过该网络实现网上投标报名、下载图纸和网上答疑等。

    为保证网站信息及时公开发布,本局首先建立了一整套的信息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从信息的采集、审核、到发布各个环节乃至信息数量要求都做到了有章可循。除了招投标项目信息、招标公告、中标公示依法实时对外发布外,其他大量的信息也通过“最新动态”、“图片新闻”等栏目源源不断地向公众发布;其次是不断完善网站功能,网站的点击率不断攀升,凤阳县招标采购网一直位居前列。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的方式较单一。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进一步完善网站建设,对新的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整理发布,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与工作对象密切相关的信息,及时通过媒体公开,使服务对象更为方便地获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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