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经开区管委会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3-01-19 16:57 来源:凤阳经开区
    【字体:打印

    凤阳经开区管委会2022年政务信息

    公开年报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凤阳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凤阳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推动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组成,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网址:https://www.fengyang.gov.cn/public/161055538/1110472372.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凤阳经开区管委会综合办联系。联系电话:0550-667000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凤阳经开区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围绕凤阳经开区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等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增强职权透明运行,维护社会公众知情权,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有效促进凤阳经开区各项工作纵深开展,立志建设工作高效、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凤阳经开区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对政务公开网进行了全面升级,更新了公开目录和内容,优化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内容展现和系统功能。我镇努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66条。凤阳经开区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业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到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凤阳经开区实际,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公示栏、热线电话等平台和群众服务中心等场所,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政策、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多渠道发布相关解读信息,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镇委镇政府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各站所制定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充分发挥凤阳经开区为“第一新闻发言人”职责,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2022年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要求,本单位及时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相应调整,做好新目录上线工作;并做好日常对本单位政务公开栏目读网监测工作。
    (四)平台建设
        依托县政府门户网和政务服务网,做好市县网站集约化准备工作。为公众在查阅信息、网上办事提供一站式平台,提升了网站整体质量和政务公开的组配完备性。积极开展基本目录新增和其他领域目录修订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今年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单位分别对目录进行了调整完善,认真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设立科室,确定专职人员。二是规范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制度规范,加快将政务公开要求固化到现有工作体系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本单位日常运行相结合。三是加强督查整改。注重整改落实,根据县政府公开版反馈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目前,部分部门没有及时将有关政府信息对外公开,信息公开不及时,部分栏目未按照规定发布需要公开的信息,更新频率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均需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二)改进措施

    我单位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要加强学习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落实措施,进一步抓好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保管、统计、鉴定、审查和发布,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三要逐条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认真梳理,准确把握公开要素,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要做好凤阳经开区各部门的沟通,强化日常管理,将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并督促各部门认真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