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经开区循环园片区园区大道(小史路-新金叶)供电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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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阳经开区循环园片区园区大道(小史路-新金叶) 供电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凤阳经开区循环园片区园区大道(小史路-新金叶) 供电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凤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1]672号)及《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阳县政府投资规模以下电力工程招标方案的通知》(政秘〔2022〕35号)的规定进行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凤阳经开区循环园片区园区大道(小史路-新金叶) 供电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邀请供应商方式: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预算金额:189027.88元;
    最高限价:170125.09元。
    采购需求:凤阳经开区循环园片区园区大道(小史路-新金叶) 供电项目,详见清单、控制价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②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按照磋商文件中“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01月05日
    文件获取方式:由采购代理公司发送至各供应商的指定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1.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不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滁州市凤阳县境内 
    联系人:曹奎
    联系方式:18075281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玖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港汇中心A座 
    项目联系人:鲁丹丹
    联系方式:1517843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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