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等。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府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联系地址:凤阳县府城镇东华路98号,电话:0550-6721513,传真:0550-6726642)
一、概述
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条例》实施时起,府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镇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一体化管理。保障了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截止2015年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2015年我镇主动公开283条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机构信息、工作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二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所有政府信息免费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策解读及新闻发布会开展情况
对2015年50项惠农补贴政策进行了解读。全年没有发布新闻会。
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少数部门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工作进展较为缓慢。2、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各科室(所)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镇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改进措施。1、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七、附表 现对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府城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申诉情况统计如下: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附表四申诉情况统计表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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