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府城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及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 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任何疑问,请与府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联系地址:凤阳县府城镇东华路98号,电话:0550-6721513,传真:0550-6726642)
一、概述
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条例》实施时起,府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镇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一体化管理。保障了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截止2013年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内容方面,我镇201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单位设置及职能33条占8.4 %、规范性文件0条占0%、财务情况 0 条占0 %、计划规划6条占1.54 %、业务公开226条占58.09%、其他120条占30.8%、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4条占1.02 %,政府公开信息涉及计划生育、民生工程、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综合治理、公益事业等方面。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单位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单位财政管理。
由于2013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目前全县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政策没有出台,因此201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依申请收费情况。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2013年,我镇将按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同时我们将进一步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并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
六、附表
现对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府城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申诉情况统计如下: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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