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凤阳县官塘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8:43 来源:凤阳县官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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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阳县官塘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以来,凤阳县官塘镇人民政府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3〕1号)等要求,结合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及有关数据形成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1日起至2022年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帮助下,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突出重点,明确形式,规范程序,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方便了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工作信息。官塘镇人民政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公开促“严真细实快”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镇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和重点公开的信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了公开,并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在信息公开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全年我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323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官塘镇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案件的办理答复质量。2022官塘镇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未因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诉讼、复议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注重内容校核,确保公开准确。在文件主动公开的办理、审核等多个环节建立核对机制,与印发的文件进行多次对比,防止内容产生偏差,特别是对文件公开属性变更、删减后公开、摘要公开等特殊情况,防止出现违反公开程序、内容不准确等错误。

    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的动态调整机制。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完善,增强操作性、实效性。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本年度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利用滁州市人民政府集约化平台,主动规范公开政府信息,突出重点领域,及时调整补充目录,跟进栏目数据迁移进度,确保新栏目信息及时发布,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依托镇村两级为民服务中心,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畅通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

    依据中央、省、市、县有关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已纳入年度部门绩效工作考核评价。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参照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评估的方法,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根据社会评议结果整改落实,全年完成信息公开,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我镇按照县有关要求参与编制乡镇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事项目录,做好基层两化栏目的公开,持续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做好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确保2022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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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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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七)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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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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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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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方面仍需加强,形式单一二是政务公开重表面内容,轻实质内容。公开内容停于浅表,深层次问题公开少,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

    (二)改进情况: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在政策文件解读与群众诉求之间形成有效的交流对话,让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可监督。二是加强信息整合力度,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保证信息的完整度,召开政务公开例会,对相关工作及时进行总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政务公开年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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