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塘镇凤龙社区农产品检测用房提升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官塘镇凤龙社区农产品检测用房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评审日期:2024年04月09日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静博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西泉镇姚郢村
成交金额:贰拾玖万肆仟捌佰捌拾元壹角叁分(小写:294880.13元)
三、采购人
名称:凤阳县官塘镇凤龙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官塘镇南部4公里处
联系人:唐书记
联系电话:15956091000
公告期限: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2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凤阳县官塘镇凤龙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安徽恒盛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官塘镇南部4公里处或凤阳县清华名苑16号楼1单元101室。
四、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凤阳县官塘镇凤龙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官塘镇南部4公里处
联系方式:唐书记 15956091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恒盛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清华名苑16号楼1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张工 15385064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