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8:30 来源:凤阳县刘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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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综合工作开展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形成。本报告由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党政办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网址:https://www.fengyang.gov.cn/zwgk/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联系电话:0550-22215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刘府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2021年,我镇通过凤阳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按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要求发布信息670条。内容主要涵盖疫情防控、社会热点民生、惠农财政资金拨付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多个方面,及时有效的向社会公布了政府工作动态,让群众第一时间掌握政策资讯,有效发挥了信息公开作用,充分保障了我镇群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建立会商机制,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依法公开1件。同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由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更新及管理加强,针对发布要求和群众需求,不断优化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工作部署,不断细化调整信息公开栏目,将部分栏目内容迁移至基层两化专题,对财政专项资金等专栏内容进行了简化调整,信息发布更加精准有效

    (五)监督保障。我镇每季度召开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总结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及时上报政府信息。

    (六)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主动接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及时做好对公开工作不到位内容的改进工作。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2021年我镇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仍存在着征迁补偿类和为民服务类信息内容不多的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水平,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社会舆论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

                                     2022120

    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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