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凤阳县刘府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4 00:00 来源:
    【字体:打印

     

    2017年,我板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编制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报告事项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镇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50-2221501。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

    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刘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现已有分管领导罗来玉、信息发布员陈旭。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一年来,我镇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机构健全,领导责任到位、工作人员职责清晰具体。按照工作实际,建立起镇党政一把手主要负责,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构,按要求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把政府信息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安排部署,检查落实。

    (二)建章立制,强化规范化建设

    我镇根据《条例》规定及本单位实际,确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已制定执行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等一系列制度,适时修改补充完善。同时参照执行县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信息协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载体,精心打造服务型政府。

    为使公众方便、快捷、多元获取信息,我镇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规范信息发布。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依法妥善处理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采用网络形式发布,2017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79条,其中,政府领导41条、机构设置16条、人事信息5条、政策法规23条、行政权力4条、为民服务事项办理4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重点工作10条、政府会议5条、新闻发布会0条、应急管理4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7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90条、人口计生3条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7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镇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2、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4、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镇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

    刘府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