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河镇石塘小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滁政办秘〔2020〕42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大溪河镇石塘小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2、招标人: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大溪河镇。
2、项目概况:拆旧新建管道850米,沟塘清淤1处,待保留管道清淤若干,具体详见招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相关文件。
3、(1)工程控制价:伍拾壹万玖仟玖佰玖拾柒元捌角整(¥:519997.80元);
(2)最高限价(工程控制价下浮13%):肆拾伍万贰仟叁佰玖拾捌元零玖分(¥:452398.09元)注: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4、工程款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后付清余款(以上均无息)。
5、工期:45日历天。
6、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注意事项:
1、由招标代理公司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2、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8日15时30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凤阳县大溪河镇
联系人:周主任
电 话:18655029567
代理机构:安徽盛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新城区中都城15栋-12
联系人:赵 工
电 话:19155031177
2024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