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2023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大溪河镇农村居住小区改造项目(一期)设计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2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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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阳县2023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大溪河镇农村居住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邀请方式进行招标,招标人为凤阳县小岗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欢迎被邀请单位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凤阳县2023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大溪河镇农村居住小区改造项目(一期)设计。

    2.招标人:凤阳县小岗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加融资资金,已落实

    4.项目投资:600万元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及设计范围:本项目为凤阳县2023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大溪河镇农村居住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对北苑小区、丰源小区、小候小区、南苑小区进行人居环境整治,包括房前屋后硬化、绿化;路面修复约5.5万平方米;部分雨水管道铺设;小区游园建设;健身器材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其中设计主要范围包含:(包括污水体系、绿化景观、美丽街巷、美丽庭院等),勘察现场、场地测绘、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相关专业设计及图纸审查等并取得相应批复。以及项目配套设施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道路设计、管网设计、整体景观绿化(含景观照明)、工程验收等与项目相关报建、报审及验收工作等配合工作,并提供满足相关部门审批需要的相关资料。图纸审查、设计评审(含评审费)、设计配合服务(含各阶段的报规报建、施工招标配合、施工配合、设计变更配合、设计现场服务)等,以及后期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等现场服务,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等服务。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成果文件。

    2.设计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完成。

    3.标包划分:1个标包。

    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有效最低价

    5.设计控制费率:2.0%。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控制费率,否则视为无效标。

    6.付款方式:结算费用以招标控制价做为计算基数,设计成果完成经专家评审通过出具图纸审查合格证(若有)并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后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特殊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1)-(5)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投标。

    6、本项目只接受被邀请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领取交易文件方法: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或电讯形式将邀请函或招标文件发送给被邀请单位,收到时间以发件人发出时间为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4月26日15时50分(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地点: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六、确认

    被邀请投标人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4小时内将《同意邀请确认函》子邮件方式发送至13914261@qq.com予以书面确认,并明确是否准备参与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小岗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站长

    联系方式:15256550989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莊金月

    联系方式:15395081185

    邮箱:139142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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