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凤阳县大溪河镇2024年度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创建项目设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共计3个自然村,其中重点整治石塘村石塘小区,一般整治石塘村大傅小区、江山村东庆队。包括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景观文化墙彩绘、增加绿化及节点、标识、五小园2200平方米;破损路面修复1500平方米;栽植色带、喷播植草(灌木)籽、铺种草皮1500平方米;道路白改黑4000平方米;安置健身器材2套、路灯3盏等。预算金额约196万元。出具实施方案、施工图等。
建设地点:凤阳县大溪河境内
设计范围:本项目是对凤阳县大溪河镇2024年度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创建项目进行设计。出具实施方案、施工图等。
2.2最高投标费率限价:2.0%,投标人投标费率不得高于此控制费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如1.85%,报价小数点后三位或三位以上的,直接舍去,舍去后的费率作为相应投标人最终报价。
2.3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2.5 付款方式:(1)施工图提交并完成招标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20%(以上均无息)。
2.6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2.7结算方式:工程控制价×中标费率
3.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
由招标代理公司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2.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6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镇长 电话:139563292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玖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婉茹 电话:15178432220
2024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