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凤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常住人口情况
凤阳县统计局
凤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 3日
根据凤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总量
全县常住人口[2]为63193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644895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2961人,减少2.01%,年平均减少0.2%。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 208485户,集体户6494户,家庭户人口为606294人,集体户人口为2564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每户3.28人,减少0.37人。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凤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凤阳县统计局
凤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 日
根据凤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329820人,占52.19%;女性人口为302114人,占47.81%。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06上升为109.17。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凤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凤阳县统计局
凤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根据凤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127129人,占20.12%;15-59岁人口为386544人,占61.17%;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8261人,占18.7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97410人,占15.4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4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4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9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16个百分点。
表3-1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
人口数 |
比重 |
总计 |
631934 |
100.00 |
0-14岁 |
127129 |
20.12 |
15-59岁 |
386544 |
61.17 |
60岁及以上 |
118261 |
18.71 |
其中:65岁及以上 |
97410 |
15.41 |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134966人,16-59岁人口为378707人。
凤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凤阳县统计局
凤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根据凤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505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233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603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858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122人上升为1029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028人上升为2094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0634人下降为3418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1248人下降为23512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93年上升至9.79年。
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526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3452人,文盲率[4]由7.55%下降为2.42%,下降5.13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凤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凤阳县统计局
凤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根据凤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15375人,占49.9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16559人,占50.0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35062人,乡村人口减少148023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21.95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县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10471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63707人,增长155.35%。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