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红心镇智能交通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9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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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隆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凤阳县红心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凤阳县红心镇智能交通工程依法组织招标。根据《凤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及《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滁政办秘【2020】42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程序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阳县红心镇智能交通工程

    2、工程地点:凤阳县红心镇

    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4、招标人:凤阳县红心镇人民政府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工期:30日历天

    7、工程控制价:467316.54元,下浮11%,以415911.72元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法

    9、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支付审计价的98%,剩余2%在质保期(一年)满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注意事项

    1、开标时授权代表须手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本人参加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装订在标书中同样有效。

    2、投标文件的装订:投标文件均为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副本需标明清楚。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应分别装订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供应商(投标单位)自负。

    3、报价要求: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招标人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将《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加盖公章后密封于同一密封袋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该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4、签约方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以上互为补充)。工程量按实调整,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投标单位应主动联系招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以取得现场施工内容的实际资料;同时须认真核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 (标底),凡技术规范和施工图中注明的工作内容(及业主合理要求),如在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中未列项的,均视为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中。

    投标单位应在认真研究以上内容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参与投标,报价一经接受,即视同响应交易文件全部内容。

    6、投标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部以打印的方式(签字除外),报价必须以人民币大、小写。

    7、交易文件的领取:

    交易文件由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被邀请单位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不接受现场报名,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4322930分;地点:凤阳县红心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9、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

    五、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履约保证金;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红心镇人民政府

    址:凤阳县红心镇

    联系人:巨主席         话:13955069868

     

    代理机构:安徽隆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凤阳县中都府邸办公楼

    联系人:朱工           话:1801986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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