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解读】凤阳县四经普GDP有关情况解读

    发布时间:2020-03-24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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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凤阳县GDP总量和结构有哪些变化? 
          在大规模经济普查后,要根据详细的普查资料对地区生产总值数据进行修订,这既是国际惯例,也是核算制度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后,根据经济普查资料,按照统一的方法,省、市统计局和各县统计局共同对2018年各地区生产总值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凤阳县生产总值为351.6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43.6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36.9亿元,增加0.02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54.5亿元,增加71.1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60.2亿元,增加72.5亿元。 
          修订后,我县三次产业结构有所变化,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0.5%,比初步核算数降低7.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3.9%,提高3.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5.6%,提高3.4个百分点。 
          这次普查我县经济总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其主要原因:一是规模以下单位数增加较多。四经普全县规模以下小微企业数和个体户数比三经普增长较多。二是异地产业活动单位得到全面反映。这次普查提供了翔实的异地产业活动单位数据,把一些所属法人在外地的产业活动单位补充了进来。三是普查为行政事业单位核算提供了翔实的资料。 
         通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更加客观地反映了我县经济规模和经济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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