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省、市统计局和各县统计局共同对2018年各地区生产总值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凤阳县生产总值为351.6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43.6亿元。修订后的第一产业增加值为36.9亿元,比重为10.5%;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54.5亿元,比重为43.9%;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60.2亿元,比重为45.6%。
凤阳县统计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