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起草了《凤阳县林地经营权证流转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由于该《办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增强其科学性和可行性,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先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县经开区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将该《办法》进行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或建议。特此说明。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