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办秘〔2020113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凤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凤阳县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凤阳县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12号)和《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滁政办﹝2020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聚焦农村产品上行,有效发挥市场作用,壮大经营主体,培育推广品牌,强化利益联结,改善基础设施,助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到2020年底,全县新增农村产品上行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2家,新增省级电商示范镇1个、示范村4个以上,全县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9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壮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省级支持政策,对经认定的农村产品上行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按上行网络销售额给予1%以内、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全面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电商企业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签订2年及以上稳定购销协议且年采购额达50万元以上的,给予其在合作的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网销采购额5%以内、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二)培育推广品牌。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安徽好网货大赛,大力培育地域特色鲜明、品质优良的网货品牌和产品,支持品牌产品与电商平台对接合作(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充分利用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网上展厅,在线推介我县品牌农产品。线上年销售额达到一定数额的,按照相关政策给予一定的奖补(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到2020年底,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13个以上,按照《安徽省追溯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安徽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大网销农产品抽检力度(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三)拓宽市场渠道。支持有实力的电商企业和平台参与整合县内农村产品、品牌和企业资源,开展农产品产地直采,扩大优质特色农产品上行(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电商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对接(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省级政策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参加省级及以上农产品展销活动,对展位费和人员费用等按规定给予50%以内的补助;对组织开展农村电商产销对接、直播促销等活动的电商企业,给予每次活动网销额5%、累计最高1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到2020年底,新培育省级特色旅游名镇2个以上、省级特色旅游名村3个以上,严格落实省级奖励政策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带动农副土特产品等当地旅游商品网上销售(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四)改善基础设施。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设施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用好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产地冷库、大型消费城市公共配送冷库以及冷链物流信息化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县财政局)。用好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对涉农电商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改造与电商发展相关的流通设施设备,给予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对涉农电商企业租用冷冻冷藏相关流通设施设备的,给予租金20%、最高2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推进客运、物流、邮政、快递等为一体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建设。到2020年底,建设乡镇运输服务站5个(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新增光纤和4G移动网络覆盖自然村超5个(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五)推动集聚发展。积极争创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并落实省级相关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申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争创建设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示范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六)增强培训实效。将《电子商务实操手册》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推荐教材目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订单式、定向定岗电子商务就业技能培训,增加社交电商、直播销售、包装设计、营销策划等培训内容,参训人员培训后就业创业率达60%左右(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到2020年底,全县职业院校设置电子商务相关专业点不少于1个(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积极组织参加安徽电商直播年活动和电商直播大赛,培养优秀直播团队和主播人才(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七)助力脱贫攻坚。推进贫困村电商网点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功能覆盖。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承担网点运营监督和本地产品信息收集整理职责(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村及网点运营企业分别明确原贫困村网点指导责任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驻村扶贫工作队、村干部、产业发展指导员负责收集提供原贫困村、贫困户产品信息(责任单位:县扶贫办,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严格落实省级支持政策,对农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达到10万元的原贫困村网点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电商经营主体收购原贫困村、贫困户农村产品的,给予收购金额10%以内的补助;对贫困户开展订单包销并免费发放生产资料的,给予收购金15%以内的补助(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鼓励支持销售扶贫产品品种多、金额大、带贫成效明显、服务机制健全、支持政策优惠的线上销售平台,争创消费扶贫示范单位(责任单位:县扶贫办,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农业农村局)。

    (八)加强政策保障。用好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电商发展,对贫困县和行蓄洪区给予上浮20%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探索以购买服务和奖补等方式与知名电商平台加强合作,拓宽省内农产品上行渠道,建设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培养农村电商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农村电商发展的金融产品,探索以电商交易额为授信基础提供免抵押贷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人民银行)。支持购买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探索公共服务市场化运营机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把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内容,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加强政策统筹,健全协作机制,严格绩效评估,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督查调度,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作,加强业务指导,总结推广农村电商发展典型案例和经验,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全县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

    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