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统计局
2011年8月15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政府和各乡镇(工业园区)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和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者的艰苦努力,我县圆满地完成了第六次人口普查任务。现将第六次人口普查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户籍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⑵为644895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683049人相比,十年共减少38154人,减少5.59%,年平均减少0.59%。
全县普查登记的户籍人口为770541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69997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0563人,增长10.08%,年平均增长1%。
二、家庭户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家庭户⑶为184749户,家庭户人口为61706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每户3.89人,减少0.55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31937人,占51.47%;女性人口为312958人,占48.5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33下降为106.06。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26868人,占19.67%;15-64岁人口为451949人,占70.08%;65岁及以上人口为66078人,占10.2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0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5.3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69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3034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5321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204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152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647人上升为5122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5486人上升为7028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0756人上升为4063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0978人下降为31248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为48719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1433人,文盲率⑷由10.27%下降为7.55%,下降2.72个百分点。
六、常住人口地区分布
地区 |
常住人口 |
比重(%) |
|
2000年 |
2010年 |
||
全县合计 |
644895 |
100.00 |
100.00 |
府城镇 |
135112 |
16.28 |
20.95 |
临淮镇 |
38164 |
5.23 |
5.92 |
武店镇 |
53679 |
7.77 |
8.32 |
西泉镇 |
35246 |
5.17 |
5.47 |
官塘镇 |
27242 |
4.53 |
4.22 |
刘府镇 |
64905 |
9.29 |
10.06 |
大庙镇 |
42761 |
7.03 |
6.63 |
殷涧镇 |
19129 |
3.95 |
2.97 |
总铺镇 |
37642 |
7.00 |
5.84 |
红心镇 |
24008 |
5.07 |
3.72 |
板桥镇 |
50171 |
8.30 |
7.78 |
大溪河镇 |
23130 |
3.89 |
3.59 |
小溪河镇 |
38032 |
7.12 |
5.90 |
枣巷镇 |
18380 |
3.58 |
2.85 |
黄湾乡 |
15423 |
3.00 |
2.39 |
凤阳县工业园区 |
21871 |
2.79 |
3.3 |
注释:
⑴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上级反馈的初步汇总数据。
⑵ 常住人口:
居住在本乡镇,户口在本乡镇或户口待定的人;
居住在乡本镇,户口不在本乡镇,但离开户籍地已经半年以上的人;
户口在本乡镇,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
不包括常住在本县的境外人员。
⑶ 家庭户: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⑷ 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