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凤阳县烟草专卖局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6日 | |||||||||||||
序号 | 卷宗编号 | 查处日期 | 姓名/企业名称 | 处罚事由 | 涉案物品 | 案件类型 | 案值(元) | 统一信用代码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执行情况 |
1 | 2023年度凤烟第170号 | 2023.11.09 | 刘*国 |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 | 苏烟(五星红杉树)肆条、利群(软长嘴)壹拾肆条,合计贰个品种,壹拾捌条整 | 一般案件 | 5920 | /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生产、销售的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苏烟(五星红杉树)肆条、利群(软长嘴)壹拾肆条,合计贰个品种,壹拾捌条整;并处以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货值金额人民币伍仟玖佰贰拾元整(¥:5920.00)1.5倍即人民币捌仟捌佰捌拾元整(¥:888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23.11.26 | 凤阳县烟草专卖局 | 已执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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