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1:37 来源:凤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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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文件要求,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网址:https://www.fengyang.gov.cn/zwgk/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凤阳县住建局一楼西,联系电话:0550-222522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凤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从把握总体要求、明确公开内容、深化政务公开、强化保障措施四个方面紧抓政务公开规范化内容管理。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中心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58条:主动公开我单位重点工程建设进展信息、政府投资重点工程招标公告、定期开展在建工地安全检查工作,让广大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政府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主动公开我单位年度财政资金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政务公开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全年我单位未收到已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我中心对涉及我单位的公开任务详细分解落实到位,严格按照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进行公开。安排专人负责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工作,统一规范政府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内容,积极参与政府开展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优化和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上级单位要求以及参考其他单位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情况,不断优化改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信息发布质量。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审核机制、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中心办公室统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1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按时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学习贯彻省、市、县有关通知精神,确保信息公开数量、质量双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今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体现在:部分栏目情况说明内容发布不规范、机构信息未及时更新、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信息未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发布不到位等方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分信息公开及时性、主动性、规范性及信息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下一步我中心将重点从以下几点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将信息公开工作和工程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凤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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