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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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凤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凤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s://www.fengyang.gov.cn/public/column/161056803?type=3&action=list&nav=4&isNianbao=1)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凤阳县住建局一楼西,联系电话:0550-222522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重点中心深入贯彻县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政务公开办领导下,始终紧抓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聚焦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主责主业,持续深入推进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向深向实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我中心根据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开展情况做好持续更新2023年全年共发布政府信息133条,聚焦重点工作,全年发布重点工程项目推进动态、安全生产工作政府投资重点工程招标公告、农民工工资、年度财政资金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政务公开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等政务信息。及时主动做好信息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心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全年共办理2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所有信息发布均由经办人、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由中心办公室统一把关,及时公开至对应栏目;定期对本单位信息公开网站各栏目进行检查,排查梳理可能存在的个人隐私泄漏、表述错误、网站错误链接等关键问题,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做好中心政务公开栏目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和更新。定期开展政务公开网站自查、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坚持学习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确保政务公开信息质量和信息安全。

    (五)监督保障。做好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和跟踪督促相关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照政务公开季度检查情况、第三方测评清单、优秀政府网站案例,及时将问题整改到位,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本年度我中心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紧抓责任落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全面总结过程中,仍发现一些不足需要改进,主要体现在政策解读有待加强、部门文件发布及时性有待提高、部分栏目信息发布完整性需要重视等。

    改进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单位已立即整改到位,丰富完善了政策解读内容、补充完整相关栏目缺失信息、按时发布相关文件。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根据我单位文件发布情况安排相关人员做好政策信息解读工作,及时转载城市建设领域部门政策解读信息,不断提升中心政策解读工作能力水平。二是加强信息审查,对未发布的信息稿严格执行逐级审查制度,对已发布的信息做好维护检查工作,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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