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凤征预告字〔2024〕20号)

发布时间:2024-05-08 17:13 发布机构: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源: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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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官塘镇凤龙社区;官塘镇凤龙社区岗东组、岗西组、小钱组,官塘镇淮安村后郭组、拾组、胡王组、前郭组、小王组、小朱组、兴东组、兴西组、兴组;官塘镇武坟村后北组;红心镇界牌村下陈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官塘镇凤龙社区;官塘镇凤龙社区岗东组、岗西组、小钱组;官塘镇淮安村后郭组、拾组、胡王组、前郭组、小王组、小朱组、兴东组、兴西组、兴组;官塘镇武坟村后北组;红心镇界牌村下陈组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建设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段(凤阳县段),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凤阳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官塘镇人民政府、红心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官塘镇,官塘镇凤龙社区,官塘镇凤龙社区岗东组、岗西组、小钱组;官塘镇淮安村,官塘镇淮安村后郭组、拾组、胡王组、前郭组、小王组、小朱组、兴东组、兴西组、兴组;官塘镇武坟村,官塘镇武坟村后北组;红心镇,红心镇界牌村,红心镇界牌村下陈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并在凤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engyang.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

官塘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刘道冬,联系方式:0550-6246530;

红心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寒冰,联系方式:0550-2210060。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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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凤阳县段简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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