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二中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23-11-3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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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一、中小学体育课堂常规

    (一)态度行为

    1.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校规校纪和体育课堂常规,严格要求自己,态度行为端正,积极主动的参加学习和锻炼,努力提高自身素养。

    2.尊重教师和同学,服从教师安排,团结同学,注意协作。严禁学生进行打闹、撕扯等危险行为,如发生冲突,禁止自行处理,需马上报告教师。对严重影响教学,不听劝告者,教师有权安排其见习或停课,按旷课处理。

    3.及时反馈、注重沟通。因身心健康状况不佳,不可以或不适合参加体育教学及活动的学生,要及时向班主任和体育教师报告。在体育课上如有身体不适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教师报告,以便及时处置。

    (二)衣着穿戴

    4.学生必须穿有袖的运动衣和裤长过膝的运动裤,穿运动鞋,并在课前整理好服装、系好鞋带。服装上及口袋中禁止戴或装硬物、尖锐物、易碎危险品等,如:胸针、别针、硬币、钥匙、小刀等,以免造成伤害或遗失。

    5.学生不许配戴饰品,女生只能用橡皮筋打理头发。不要戴手表,必须戴眼镜上课的同学,要戴牢眼镜,如需摘下,须妥善放置,以免损坏、遗失或造成伤害。

    (三)请假制度

    6.所有不能正常参加体育课学习和锻炼的学生,必须亲笔书写请假条,如因伤病确不能亲自书写可由他人代笔。请假条写好后,须经班主任或副班主任签字确认后,交由体育课代表送交体育教师审查备案。情况紧急来不及请假的学生,必须进行补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7.凡能参加其他学科学习并自行进入教室的学生,必须到体育课上见习,可以站或坐,可自带凳子或坐垫。

    8.女生例假时,须在课前向教师报告,无须请假。可不参加教师指定的不宜参加的跳越、憋气、负重等剧烈运动内容,其他教学活动照常参加。

    (四)准备活动和课间休息

    9.准备活动跑步时要求做到:"慢跑、跑整齐、别讲话、不许走。"

    10.课中休息时,必须在体育场地的指定区域休息,不许进入教学区,特别情况需向教师口头请假。不许追逐、打闹,不许进行其他活动,文明休息。

    (五)课代表职责和场地器材使用

    11.课代表是教师助手和学生榜样。课代表须在规定时间到教师办公室报到,听询课的安排,然后带领本班学生在预备铃响之前到指定场地集合候课。负责教学器材的签领和归还。

    12.学生要爱护体育场地器材,规范使用,互相督促。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对相关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限制使用场地器材,无法确定责任人时由班级集体赔偿。

    二、体育教师教学规范

    (一)备课

    1.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为依据,集体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做到统一工作计划、统一教学内容、统一教学进度、统一考核范畴。

    2.根据教学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教学设计并写好教案,要求目标明确,重、难点突出,教学步骤完整,教学方法合理有效,科学安排运动量和运动负荷,提高场地和器材的利用率,尽量避免教学干扰。教师要做到备教材、备学生、备器材、场地,提倡个性化教案。

    3.努力实践创新"三备课"的理念。在整个备课过程中,先独立思索重在锐意创新,后继承发扬取长补短,再实践反思以不断完善。坚持写教体育教学随笔和课后反思。

    4.有多个年级教学任务的教师,可只写一个年级的教案,另外年级的电脑备课。五年内教龄的教师必须备详案,所有教师要超前一周备课。

    (二)上课

    5.严格执行课时计划,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难点,灵活运用教法,合理高效的组织教学,最大限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6.上好体育理论课,不得停课、送课和让课。实践课教学时,教师必须穿有袖运动衣、裤长过膝运动裤和运动鞋,做到服装整洁、仪容端庄、精神饱满。禁止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7.上课前要告知体育课代表所需器材并由其签领到位,不得占用课堂时间。

    8.有严格的时间观念,至少提前2分钟到达上课地点。不得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更不允许中途无故离开教学区域。

    9.上课前要清点学生人数并安排好见习学生,做好学生迟到、早退、缺席、请假等考勤记录,做好学生课堂表现和教学效果记录,填好公共课上课情况表,课后及时与班主任沟通。

    10.实践课的开始要做好准备活动,组织学生练习时要循序渐进,安排好保护和帮助,严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11.实践课上课过程中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进行教学,因材施教,做到示范正确、精讲多练。要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讽刺和挖苦学生。

    12.实践课的结束部分要做好放松运动,认真小结。清点器材,及时送还库房,如有损坏和丢失,应及时调查记录,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凤阳县第二中学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凤阳二中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食堂及小卖部食品安全及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三条  政教处和总务处在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由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  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  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取得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安全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索票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接受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推销给食堂的:

    3.接受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推销给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承包商的责任:

    1.许可证不及时更换的;  

    2.员工上岗不持有效健康证的;

    3.食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的;

    4.未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测验、考核的;

    5.不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进行验收、加工、生产、销售的;

    6.用不正当手段私自购买食品的;

    7.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厨师、服务员的责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第十条  本办法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7.19

     

     

     


    凤阳县第二中学校舍安全检查制度

    为全面贯彻国家、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舍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彻底消除学校安全隐患,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校舍安全检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及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对学生人身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作好学校校舍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学校的校舍安全年检工作。

    二、成立学校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凤阳二中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校长锁孝军同志任组长,马传胜,耿京京两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蒋元慧、王光辉、万永胜、刘辉、沈健、周进、洪国亮、周少之等同志。

    三、由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牵头每年在学期开始对校舍进行一次全方位检查。要重点对学校的教学设施、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电脑室、食堂等人员集中的场所认真进行逐一排查,消除安全工作的漏洞和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坚持边自查边整改,以自查促整改。同时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上报学校,在最短时限内整改,并确保整改质量。对检查结果要上报教体局,并将相关内容通报学校领导班子会议。

    四、在重大自然灾害后要立即进行校舍安全检查。每逢台风、暴雨、暴雪后要立即对校舍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发现问题即时上报、整改。

    五、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对发现结构损坏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六、总务处、政教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2023.10.16

     

     

     


    安徽省凤阳县第二中学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及在校园的任何地方燃放烟花、爆竹等。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室、档案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检查学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内值班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安徽省凤阳县第二中学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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