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县委办《关于印发<凤阳县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设置意见>的通知》(凤办字〔2009〕90号)和县局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按照2012年4月26日凤阳三中全体教职工大会投票表决通过的方案,结合《2023年度事业单位层级内岗位竞聘相关事宜》和我校实际情况修订岗位设置(增补)竞聘方案如下。
一、竞聘领导小组
组长:徐维兵
副组长:李吉宏 程红岩
成员:张鸿 吕孔永 张浩 查厚银 李继志 陈吉对 汪宏 沈威
二、实施范围
凤阳三中现有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核准岗位情况
凤阳县人社局核准我校岗位设置情况如下:
专技人员编制总数206人,岗位总数206人,其中副高级63人(五级4人,六级16人,七级43人),中级106人(八级30人,九级54人,十级22人),初级37人(十一级9人,十二级14人,十三级8人,见习4人,技术工2人)。
四、岗位增补情况
专业技术岗位增补共计76人
1.副高级教师岗位增补16个:其中,五级岗位6个,六级岗位10个。
2.一级教师岗位增补43个:其中,八级岗位17个,九级岗位26个。
3.初级教师岗位增补17个。其中十一级岗位17个。
五、岗位增补办法
(一)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出现结余时,同等职称下等级岗位可竞聘晋升高一级岗位,岗位晋升时,采取逐级晋升的办法进行,不可越级晋升。
(二)本级岗位聘期不满三年的不得晋升。(各等级教师岗位聘用的基本年限计算截至日期为:2023年10月)
(三)岗位增补竞聘办法:按照2012年4月26日凤阳三中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的第一轮岗位竞聘办法执行。办法如下:
1.按申请岗位(增补)竞聘教师任职年限每年1分,教龄每年0.5分,两项之和,得分高者为先。
2.若第1项得分相同,按照任现职以来以下各项教育教学业绩加分,得分高者为先。
(1)任中层及以上干部(含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累计满3年者得5分,满2年者得3分,满1年者得1分;
(2)表彰奖励得分:获得国家级表彰得7分,省部级表彰得5分,滁州市委、市政府表彰得3分,凤阳县委、县政府或滁州市教育局表彰得1分(获得的荣誉称号必须是党政机关或党政有关部门授予并与本岗位相关);
(3)教师辅导的班级、学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分别得1分、0.5分;
(4)获市级学科带头人者,得4分;获省、市、县级教坛新星者,分别得4分、3分、2分;获市、县级骨干教师分别得3分、2分;
(5)获得省、市、县级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分别得3分、2分、1分;
(6)在教育主管部门主编的期刊上发表过专业文章与论文每篇得4分,多发一篇加2分,最高得分不超过6分;参加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论文评选并获三等奖者,分别得4分、3分、2分,获二等奖者在三等奖基础上加0.25分,一等奖在三等奖基础上加0.5分,获县级论文评选一等奖者得1分。
注:以上每项得分以最高一次计算,不累计加分。
3.若以上两项得分仍相同,则退休早者为先。
六、岗位聘用的实施步骤
1.公布岗位 2.申请应聘 3.资格审查
4.考核评议 5.结果公示 6.签聘上岗
注:本方案解释权归凤阳三中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凤阳三中岗位设置
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