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第三中学校园设施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30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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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校园校舍及设施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由学校分管领导、及参加安全检查人员签字。

    三.检查项目:

    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园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安全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天花板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食堂、公寓设备、设施有无安全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对师生每学期进行安全教育。

    9、检查学校实验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10、检查学校用电情况,是否有电线裸露,开关破损等。

    11、检查学校消防器材是否过期,压力是否正常,是否有灭火粉等。

    12、检查学校体育器械是否牢固,是否锈蚀。

    13、检查学校卫生室药品是否过期,医疗器械是否合格。

    14、检查学校微机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15、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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