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做好我校今年秋季招生工作,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按照《2023年凤阳县城区内中小学招生工作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布林
常务副组长:孙向东
副组长:葛治柱 宫彦君 单正东 刘 华 马开道
成 员:崇文小学全体中层领导班子成员
下设办公室,主任:顾世传
二、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布林
常务副组长:孙向东
副组长:葛治柱 宫彦君 单正东 刘 华 马开道
成 员:崇文小学全体中层领导班子成员
三、咨询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布林
常务副组长:孙向东
副组长:葛治柱 宫彦君 单正东 刘 华 马开道
成 员:崇文小学全体中层领导班子成员
四、材料审查领导小组
组 长:余布林
常务副组长:孙向东
副组长:葛治柱 宫彦君 单正东 刘 华 马开道
成 员:崇文小学所有部门正职
下设办公室,主任:顾世传
五、入学年龄要求
学区内小学适龄人口入学应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原则上不招收不足龄学生。
六、学区划分
西从惠政路与长安街交叉口往南至前门大街;
北从长安街与留守司路交叉口往西至惠政路与长安街交叉口;
具体住宿小区为:
1. 留守司小区,
2.中都南苑住宅小区(廉租房),
3.中都南苑,
4.领秀城(飞龙新苑),
5.伟业家园,
6.宝源御景湾,
7.皇城明居,
8.玺园,
9.名都帝景,
10.文一云水湾,
11.宜家新天地,
12. 凤都名门,
13.海棠花园,
14.华府,
15.牡丹西苑,
16.紫薇花园。
七、报名地点
凤阳县崇文小学校园内:
①号窗口:叶韵楼一楼登记:XXX XXX ,维持秩序:XXX
②号窗口:足韵楼一楼登记:XXX XXX, 维持秩序:XXX
③号窗口:鼓韵楼一楼登记:XXX XXX, 维持秩序:XXX
④号窗口:德韵楼一楼登记:XXX XXX, 维持秩序:XXX
八、时间安排
1.登记:2023年8月26日--28日7:00--11:00、14:00--17:00
2.公示进班:2023年8月31日,叶韵楼与足韵楼之间、足韵楼与鼓韵楼之间的展板(两处展板相同)。
九、小学入学方式
(一)具有城区户籍、住房的儿童入学
1.适龄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学区入学。
2.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一律在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所属学区入学。
3.对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须户籍未曾分离且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产),适龄儿童可以在祖辈房产证地址所属学区入学(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无房证明)。
(二)政策安排人群子女入学
1.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入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规定执行,需提供相关证明。
2.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高管和引进高技能人才子女入学。本人提出申请,需提供招商引资有关文件、合同,经县投资促进局同意,教体局审核、登记、签字后予以安排。
十、报名流程:
1.监护人在窗口外排队,不得移动凳子(每个孩子只能有1名家长)。
2.排到窗口附近时,提前填写“新生信息”。
3.排到窗口时,提供房产、户口簿等材料给审核负责人审核。
4.材料提交后立即撤出校园,不得在校园内及校门口逗留。
十一、有关要求
1. 登记后在信息审核过程中发现信息虚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子女在本校的入学资格。
2.伪造户口和房产信息属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在本校入学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严禁已有学籍的学生重复报名,否则取消在本校入学资格。
凤阳县崇文小学
2023年8月16日
附件1
学生基本信息 编号: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户口所在派出所 |
户口登记地址 |
|
家长姓名 |
家庭详细住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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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家长承诺
1.以上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正确,如有错误或虚假的,学校告知监护人,取消其子女在本校的入学资格。
2.所提供房产、户口等材料真实有效,如查出有伪造行为,将取消其子女在本校的入学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子女在小学无学籍,如有学籍取消子女在本校的入学资格。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