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府城小学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30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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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凤阳县府城小学全体教职工。

    二、考勤内容与要求

    (一)正常上班时间请假

    1.因事、因病请假,需提供请假条,写清请假原因及请假期限。

    2.一天以内向值班领导请假,三天以内向    副校长请假,三天以上向甘海军校长请假。请假期间需自行安排课程,经批准后生效,如安排课程有困难,可由教务部门协助安排。

    3.因公务或病假(特指住院治疗)安排代课,每节课10元代课费。

    (二)会议请假

    1.全体教师会议:向高玉兴副校长请假;

    2.领导班子会议:向高玉兴副校长请假;

    3.党员大会:向高玉兴书记请假;

    (三)集体活动请假

    1.大课间活动:向马亮主任请假;

    2.教研活动:向张家君主任请假;

    3.其他活动:按照通知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四)公假:

    1.学校领导、教职工因公开会、外出学习、下乡支教等,计入公假,安排好课程后,向高玉兴副校长报备。

    2.教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公受伤的,经医院诊断需要休息的,视为工伤假。

    3.教职工因本人或直系亲属婚丧嫁娶需要请假的,按教体局、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如遇教师双方父母办理丧事,享受工会慰问金300元,花圈或花篮2个;教师本人如有重大疾病享受工会慰问金500元,教师退休享受工会慰问金500元。

    (五)产假

    教师产前产后共享受5个月产假。期满后不上班的视为旷工,按绩效工资相关标准扣除绩效工资,并上报教体局。

    三、绩效考核方面

    遵照《府城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执行。

     

    凤阳县府城小学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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