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府城小学学生资助

    发布时间:2023-11-30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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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阳县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一览表
    学段 序号 资助类型与项目 资助标准 资助范围 申请受理单位 申请、发放时间
    学前教育 1 国家资助 幼儿入园资助 1000元/生·年 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贫困儿童 幼儿园 申请:学期开学初;发放:春季5月30日前,秋季11月30日前。
    义务教育 1 国家资助 免学杂费 小学745元/生·年   初中965元/生·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 学校 直免
    2 免教科书   ①小学105元/生·年    初中180元/生·年
      ②新华字典14元/生(小学一年级新生)                                         
        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
        ②仅小学一年级新生
    直免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寄宿: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特教学校1250元/生·年
    非寄宿: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特教学校625元/生·年
    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重点保障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对边缘户和因特殊情况出现的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及时纳入资助保障范围。) 申请:学期开学初;发放:春季5月30日前,秋季11月30日前。
    中等职业教育 1 国家资助 免学费 公办学校按学费标准免除、对民办学校学生按同专业同类型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补助 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 学校 直免
    2 国家助学金 分1000、2000、3000元/人.年三个档次 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学籍在校贫困学生 申请:学期开学初;发放:春季5月30日前,秋季11月30日前。
    普通高中教育 1 国家资助 免学杂费 省示范:1700元/人.年;市示范:1400元/人.年;普通学校:700元/人.年 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原建档立卡户等“四类”贫困学生 学校 直免
    2 国家助学金 分1000、2000、3000元/人.年三个档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贫困学生 学校 申请:学期开学初;发放:春季5月30日前,秋季11月30日前。
    高等教育 1 国家资助 滋蕙计划(高校新生入学资助)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的应届普高毕业原建档立卡户等贫困生 高中学校 申请与发放时间按当年文件执行。
    2 农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上限为普通本专科生12000元/生·年;全日制研究生16000元/生·年 全日制贫困预科生、本专科生、研究生 农信社(农商行) 申请截止时间10月20日
    3 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县教体局 申请:7月15日-9月20日
    4 国家助学金等 入学后,向高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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