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园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更好地发挥职称评聘工作的激励与导向作用,根据《我县《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凤阳县三府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推荐办法公布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凤阳县三府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二 、基本原则
(一)坚持师德为先原则。教师爱党爱国、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等师德表现情况,更好地促进以德为先建设教师队伍。
(二)坚持实绩优先原则。坚持向教育教学成绩优异的 教师倾斜,向工作量大的教师倾斜,大力弘扬鼓励干事、奖励先进、激励奉献的正能量,充分发挥评聘工作的正面导向作用。
(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综合考虑教师的资历、经历、学历,依据教师个性特点、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引导教师队伍规范、有序、健康、持续发展。
(四)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量化评分为主,结合定性 评价,对参评教师在同类型学校之间进行评价,充分体现评审工作的科学、规范性、客观性、公正性。
(五)坚持民主评议原则。全面加强民主监督,鼓励普 通教职工参与评审工作,尊重教职工的意见与建议,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
三、量化评分
申报材料必须符合《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 技术资格条件>等3个资格条件的通知》文件中相应职称条件的要求。量化评分共设置基础分、工作分、成绩分三部分12项,每项设最高分值 合计100分。
( 一 )基础分(30分)
1.资历(12分)
按任现职称年限计算(周年),每年赋0.8分。
2.经历(12分)
按入编后从教年限计算(周年),每年赋0.4分。
3.学历(6分)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赋6分,本科学历的赋4分,大专学历的赋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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