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服务

    发布时间:2023-11-29 15:04
    【字体:打印

    同时添加对应级别医保行政单位、卫生健康行政单位链接
    1、医保服务:县医保局
    2、医保情况:药费、辅助检查费、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
    3、患者服务:异地住院患者持完整病历、发票、出院诊断、银行卡、身份证等材料到县医保中心报销,异地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持慢性病卡、门诊病历、发票、银行卡、身份证至县医保中心报销。
    4、医保咨询服务:凤阳县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550-6629669;凤阳县府城镇卫生院联系电话:0550-672185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