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7:46 信息来源: 凤阳县审计局 字体:【  

    凤阳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形成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凤阳县凤阳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s://www.fengyang.gov.cn/public/column/161055500?type=3&action=list&nav=4&isNianbao=1)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凤阳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凤阳县明中都旅游文化商业街C02-12栋三楼审计局办公室,邮编:233100,电话:0550-672120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凤阳县审计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委、政府工作安排,围绕我审计系统重点工作,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中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拓宽政务公开广度、深度,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监督保障等工作,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众权益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动作为,平稳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主动回应社会关注,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发布权威信息,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9条。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把该项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各项工作推进实施的一项重要步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于部门生成的最新信息,在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相关审核制度的前提下及时予以公布,对于已失效或内容有较大更改的及时调整。同时,不断优化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发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等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集约化网站平台内容,做好各类信息的内容发布。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政府信息管理,细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机制,结合公文流转、网站信息发布流程,明确审核程序、审核内容和审核责任。动态梳理局机关制定的各类文件,在政务公开首页“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公开。定期清理本机关制发的失效、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对外发布信息真实、准确、及时、权威。2023年,我局规范使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情况正常。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围绕政务公开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定期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每季度第三方测评结果,抓好整改措施,对标优秀单位,持续优化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强化工作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风险排查和技术防范,做好网站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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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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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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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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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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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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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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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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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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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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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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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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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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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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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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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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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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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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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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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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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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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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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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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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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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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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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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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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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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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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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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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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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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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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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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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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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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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照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我局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较为传统,优秀工作和创新亮点做法不足;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距离高质量高标准要求仍有差距,在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上稍有欠缺。

    改进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聚焦问题,积极探索新方法新路径,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和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主动研究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解读文件要求,并在做好文字解读的基础上,增加图片解读等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和直观性,提升政策解读的吸引力和专业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创新工作。一是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围绕2023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公开了2023年度财政审计和专项审计项目计划,县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凤阳县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等,进一步加大了审计特色栏目信息的公开力度。是重点对政策解读、部门文件等栏目进行专项检查,对标对表细化举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提高栏目公开内容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凤阳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