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6 16:42 信息来源: 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编辑: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由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编制。全文包括六个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网址:https://www.fengyang.gov.cn/public/161055504/1110006287.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凤阳县仁爱路图书馆二楼,邮编:233100,联系电话:0550221011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大力指导下,县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和公众参与,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性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县文化和旅游局努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本年度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360条,较好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贴近民生、内容涵盖多方面的任务要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县文化和旅游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组织各股室、局属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政务信息在最短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规定了各科室每月报送政务信息的时限和数量,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文化和旅游局根据新《条例》不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的要求。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对信息发布质量不高的股室进行通报,按月对单位各信息栏目进行检查,对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及时的抓紧整改。制订了信息宣传奖励办理,鼓励全系统干部职工参与信息撰写与宣传。二是规范制度建设。严格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制度规范,加快将政务公开要求固化到现有工作体系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单位日常运行相结合。 制订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等各项制度。

    (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县文化和旅游局积极结合县政府“六提六促”专项行动,针对每次测评问题,积极地进行整改完善,全面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文化和旅游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依法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二是统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解读不够全面、不够规范,存在解读重点不够突出、比较片面等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督促信息员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主动及时科学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求,对确定公开的统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在网上公开。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积极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统计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时效性。在信息实效性和质量上求突破,细化建设内容标准,定期通报。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中之重,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信息发布时效,通过平台及时发布、解读统计数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加强组织学习,不断提高认识。在各类学习、会议中系统学习政务信息公开的意义、目的、方法、标准,在全局营造“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氛围。不断加强对信息员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养。完善和运营好公共信息交流互动平台,进一步提高信息的公信力,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