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残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10:27 信息来源: 凤阳县残联 编辑:残联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由凤阳县残联编制。全文包括: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等六项内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fengy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残联联系(地址:凤阳府城镇新城区辅仁路,电话:0550-672251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凤阳县残按照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凤阳县残疾人联合会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凤阳县残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残联积极根据《条例》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调整设置相关栏目,并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审核,按照规定做好文件保密审查、登记、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保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高效运行,凤阳县残联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公开栏目,坚持以数据化为标准、信息化为手段,以“清单式”管理、“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使政务公开的范围和边界更加清晰,程序和运行更加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

    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二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确保有机构、有分管、有人员。三是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将名单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四是及时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和工作推进情况,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程。五是根据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清单,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对缺漏事项补足、对细节性问题进行完善、对不规范的格式进行调整。在没有内容的栏目中,发布了情况说明,做好情况解释,在公开不全面的栏目中上传最新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和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等情况

    精心组织,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宣传新《条例》的内容、有关解读等。同时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工作有序衔接、扎实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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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对政策解读发布的主动性和质量有待提高;

    2.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3.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信息公开的质量均有待提高。(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重大工作部署、落实等重要信息。

    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现有信息公开平台的基础上,利用公众媒体,大力宣传残联重点工作、民生工程、特色工作新动态。

    三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发布人员的人员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四是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责任到股室、到人,形成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县残联未有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并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凤阳县残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凤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