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11:19 信息来源: 凤阳县城管执法局 编辑:城管执法局 字体:【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有关统计数据形成。本报告由县城管执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网址:http://www.fengyang.gov.cn/zwgk/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城管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凤阳县中都南苑农贸市场三楼,联系电话:0550-222365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凤阳县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县城管执法局在凤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225条,内容主要包括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部署决策等。基本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强化信息公开透明度,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明确申请的各项程序,积极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给予答复,增强答复内容的规范性、针对性,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2021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规范,做到主动及时按要求公开,严把审核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平台建设不断完善,2021年在政府网站共公开信息187条,对市民留言及时回复。

    (五)监督保障

    2021年,根据工作需要,明确了各部门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政务公开具体要求,对于不按时不按要求报送信息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绩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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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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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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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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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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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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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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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扎实推进,但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和及时,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信息数量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认真查找不足。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探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新思路,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城管执法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