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凤阳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凤阳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推动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组成,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https://www.chuzhou.gov.cn/public/content/1109730160),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凤阳经开区管委会综合办联系。联系电话:0550-66700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凤阳经开区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围绕凤阳经开区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等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增强职权透明运行,维护社会公众知情权,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有效促进凤阳经开区各项工作纵深开展,立志建设工作高效、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凤阳经开区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对政务公开网进行了全面升级,更新了公开目录和内容,优化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内容展现和系统功能。我镇努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8条。凤阳经开区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业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到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凤阳经开区实际,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公示栏、热线电话等平台和群众服务中心等场所,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政策、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多渠道发布相关解读信息,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镇委镇政府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各站所制定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充分发挥凤阳经开区为“第一新闻发言人”职责,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2021年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要求,本单位及时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相应调整,做好新目录上线工作;并做好日常对本单位政务公开栏目读网监测工作。
(四)平台建设
依托县政府门户网和政务服务网,做好市县网站集约化准备工作。为公众在查阅信息、网上办事提供一站式平台,提升了网站整体质量和政务公开的组配完备性。积极开展基本目录新增和其他领域目录修订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今年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单位分别对目录进行了调整完善,认真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设立科室,确定专职人员。二是规范制度建设。严格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制度规范,加快将政务公开要求固化到现有工作体系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本单位日常运行相结合。三是加强督查整改。注重整改落实,根据县政府公开版反馈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凤阳经开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1.强化组织领导。我单位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亲自抓,并明确综合办为信息公开审核发布部门,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2.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本单位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形成了工作有部署、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领导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了解工作运行情况,研究处理问题,使我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3.及时发布信息。为保证政府信息畅通和及时有效,我单位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的四个原则,按照规定的范围、规定的程序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内容包括本部门工作动态、政策文件、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等。
4.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把凤阳县信息公开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之一;二是充分利用管委会大厅,通过印发办事手册和张贴相关制度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5.强化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根据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监测反馈的关于县直单位存在的问题,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结合本单位政务公开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整改落实。1—12月份,每月都及时、循序渐进地更新信息,基本达到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规定的条数和质量要求,不存在空白栏、信息突击发布等现象,也不存在“发布内容与栏目名称不对应”的现象,对于无内容的栏目,按照规范的格式要求进行了文字说明;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公开力度,让更多公民知晓政府政策法规及如何运用。
6.信息工作取得新突破。凤阳经开区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在滁州日报、凤阳县政府网、凤阳先锋网等媒体发表400多篇信息文章。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基础信息公开不及时,更新频率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把握不精准,部分栏目未按照规定发布需要公开的信息。
(二)改进措施
我单位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要加强学习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落实措施,进一步抓好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保管、统计、鉴定、审查和发布,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三要逐条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认真梳理,准确把握公开要素,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要做好凤阳经开区各部门的沟通,摸清信息较少的原因,督促各部门认真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