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8:09 信息来源: 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 字体:【  

    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府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s://www.fengyang.gov.cn/public/column/161055550?type=3&action=list&nav=4&isNianbao=1)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府城镇党政办系(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朝阳路76号,联系电话:0550-672151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府城镇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围绕工作中心、真抓实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府城镇积极开展主动公开工作,利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府城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公文类信息、事项办理流程标准、群众关切事项等政务资讯。通过村、社区信息公开栏公开村级事项办理、财务公开等资讯,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在乡镇门户网站公开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机构职责、内设机构、部门领导、联系方式等信息。2023年度,府城镇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67条,两化平台公开信息17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均为公民通过邮寄方式进行申请,均已按时邮寄回复。其中发生行政复议结果维持1件,全年未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府城镇党政办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责任,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等具体事项,落实专人负责,确保责任到人。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分管领导定期就乡镇政务信息工作要点、公开情况、工作推进情况等向主要领导汇报,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月推进、年培训”工作推进制度。协同镇级信息产生、审阅、公开工作各负责部门,要求按时间节点报送政务公开所需资讯,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运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村居公开栏等线上、线下平台,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矩阵闭环。以主动公开为抓手,以依申请公开为辅助,切实发布群众关注的各类政务信息、热点解读等,增强了政务平台服务功能。

    监督保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监督”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管理。开通多渠道、多方式接受群众监督路径,获取百姓建议。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县级政务公开办反馈的本乡镇及兄弟乡镇的问题,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工作,同时进行举一反三,查缺补漏截至202312月31日,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在政策解读方面。针对镇级制定的各类方案进行逐篇解读,但仍存在质量不高的情况,未进行针对性和口语化的解答。下一步将有针对的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做好持续关注。

    二是在信息更新方面。对政务公开工作涉及的各部门掌握的信息把握不全面,导致公开信息有时会存在漏项的情况。下一步将对各部门信息进行进一步梳理,形成台账,避免缺项漏项情况再次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