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8:06 信息来源: 凤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 字体:【  

    凤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41号)要求,结合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全文包括: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板桥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网址:https://www.fengyang.gov.cn/public/column/161055562?type=3&action=list&nav=4&isNianbao=1)下载。若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板桥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板桥镇人民政府二楼,电话:0550—221303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我镇深刻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将政务公开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主动公开制度,坚持该公开时必须公开,严格执行公开清单要求,主动进行信息公开。公开范围涉及社会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公共资源交易等诸多方面。我镇充分运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镇新增主动公开信息372,基层“两化”重点领域公开信息21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板桥镇人民政府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规范收到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能力,完成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的规范建设,完善其他文件和政策解读的分类展示,提高文件公开质量和搜索功能的准确性。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板桥镇坚持以门户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的功能定位,全面、细致的公开政府信息。坚持把群众关心的、群众需要的、群众应该了解的信息,一以贯之的公开,做到主动、及时、有效,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走路。

    (五)监督保障

    不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高标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板桥镇按照滁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要求,对平台中的项目以周、月、季度为周期及时更新。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用LED屏幕、政策解读日、政策宣传活动和政务公开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公开信息,让公众“听得懂”“信得过”,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2023年我县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2023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覆盖面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思想上重视程度还有所不足。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我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各类文件政策解读,丰富政策解读方式。二是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加强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凤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