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8:08 信息来源: 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 字体:【  

    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大溪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s://www.fengyang.gov.cn/public/column/161055572?type=3&action=list&nav=4&isNianbao=1)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院内,联系电话:0550-646645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大溪河镇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提升了政府公信力,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镇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共发布政府信息698条,包括财政资金、权责清单、社会救助、乡村振兴、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栏目,较上年显著增长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加大排查涉及到个人隐私的拟公开信息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二是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积极主动回应,扩大群众知晓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大溪河镇严格落实县级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维护更新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

    监督保障。一是提升业务能力。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紧盯问题整改,学习其他乡镇优秀经验和做法。2023年,我镇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布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二是深化监督考核。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考评重要依据;三是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镇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接受公众社会评议。2023年,我镇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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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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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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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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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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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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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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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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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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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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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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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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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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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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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3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信息的质量不高、方式不多;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充分。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和交流学习,强化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准确;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维护栏目,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创新工作。2023年,新建“村务(居)公开”专题栏目,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外公布村务等相关信息

     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