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6:19 来源:凤阳县大溪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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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 号)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3〕1号)要求,由大溪河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板块(网址:https://www.fengyang.gov.cn/zwgk/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大溪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院内,电话:0550-646645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强化部署,细化分工,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镇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的原则,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2年以来,共主动公开信息492条,主要包括权力运行结果、乡村振兴、政府文件、决策公开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我镇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各项制度规定。2022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溪河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抓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二是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先审后发严格经办人初审、办公室主任复审、分管领导终审流程,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坚决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的发生。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镇按照上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及结合工作实际对专题栏目进行调整规范,强化政务网站建设完善政务网站功能,提升平台的实用性。此外,根据上级要求,创新各村(社区)村务公开举措,深入推进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同时做好防纸质文件留存等相关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照上级反馈问题和乡镇互查结果及时进行整改;二是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方面,我镇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报整改,并对检查结果纳入工作考核2022年我镇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强,公开栏目更新不及时,村(社区)政务公开仍需加强。二是工作开展落实不够。政务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部分信息内容质量不高,存在“有就行”的思想误区。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氛围不足。我镇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强,主动信息公开的力度、深度和广度还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各部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二是我镇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两化”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公开数量和质量。三是通过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信息报送质量,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我镇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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